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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施工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受伤如何赔偿?


来源:夹江律师 网址:http://www.jjlsvip.com/ 时间:2022/1/20 9:20:28

  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容易发生事故,施工时要遵守操作规程,否则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工人需要治疗,那么施工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受伤如何赔偿?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施工中受到轻伤怎么赔偿

  在施工过程中受轻伤,如果属于工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劳务产或者雇佣关系的,由用工一方按人身伤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属于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案例:

  原告跟随被告郑某某在被告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市高新区朗悦公园道工地干活,工作内容为木工,约定工资由郑某某发放。2020年8月9日,原告在干活时受伤,由郑某某送往郑州市高新区中心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于2020年9月1日出院。被告郑某某在原告受伤后仅垫付部分医药费用,现原、被告对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分析】

  由于郑某某是个人不具有承包资质,二被告之间系违法分包,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立案后,被告主动联系原告进行调解,关于赔偿问题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在所有医疗费全都垫付的基础上,二被告再次共同赔偿原告50000元。

  对于承接工程类的企业,在其负责的工地上,难免不了存在工人受伤的情形,对于此,建筑公司首先从根本上避免该类案件纠纷的发生,不论从承接到分包,都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切不可违法分包,否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对于所有分包的企业,都应当签订安全承诺书,即便发生事故,己方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最后,对每一位员工都缴纳保险或者给工地缴纳保险,提前将损失降到最低,当然缴纳保险并不一定要自己承担成本;最重要的,安全教育、施工培训等必不可少,去营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施工期间发生轻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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