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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夹江律师讲述 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债务一方死亡?


来源:夹江律师 网址:http://www.jjlsvip.com/ 时间:2023/7/29 11:35:43

一、夹江律师讲述   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债务一方死亡?

1、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条明确规定,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由生存方清偿。

2、如果夫妻不幸死亡,谁来偿还债务,人们通常认为应该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偿还。事实上,这是错误的。法律不支持父亲的债务或子女的债务。

3、如何处理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首先要弄清楚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

 

                                          

4、一般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应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二、夹江律师讲述   如何处理夫妻个人债务


关于夫妻个人对外债务的承担,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的,第三人知道该协议的,应当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本规定解决的问题是,如果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承担夫妻对外债务。根据本规定:

1、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

2、夫妻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的,第三人不知道约定的,不能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而应当以夫妻所有的财产加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对方的财产共同承担责任。夫妻个人财产的债务,以个人财产自负为原则,也要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3、夫妻不同意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当以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共同承担责任。

4、夫妻个人对外债务的承担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姻解散期间。本规定不以婚姻解散为先决条件,而是根据婚姻当事人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为第三人所知,可以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姻解散。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夹江律师,夹江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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